开元体育无证经营硫磺行为的定性王某明知经营硫磺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18年至2022年,在未取得该证的情况下,王某多次向上家购买硫磺(属于危险化学品)共计100余万元,加价销售给体育设施公司用于生产橡胶跑道。在王某经营期间,未发生过事故或险情。
第一种观点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王某违反国家规定,经营限制买卖的物品,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开元体育,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危险作业罪,王某的行为如符合危险作业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危险作业罪。本案没有造成现实危险,不能认定危险作业罪,更不能直接认定为量刑更重的非法经营罪,因此不构成犯罪。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国务院出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制定目的是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开元体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开元体育。硫磺作为一种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其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保护的法益就是公共安全,而不是非法经营罪中的市场秩序。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中增设的“危险作业罪”,明确将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存储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纳入评价范畴,其保护的法益也是公共安全。因此,危险作业罪更符合该类行为实质侵害的法益,对王某的行为应当优先考虑能否以危险作业罪评价。
危险作业罪是具体危险犯,除了行为要求外,还要“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而且该“现实危险”必须是十分紧迫的危险、“千钧一发”的危险。王某经营数年未发生任何险情,不具有现实危险,因此不能认定为危险作业罪。
硫磺虽然属于危险化学品,在行政法上需要经过许可才能经营,但行政法中需许可经营的物品不必然等同于刑法中非法经营罪中“限制买卖的物品”。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来看,“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应当与“专营、专卖物品”具有等同性,深层含义应当是基于国家垄断价值、重大社会利益等。硫磺显然不具有上述价值,而且《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中有2828项危化品,若不做区分将所有危化品径直等同于“限制买卖的物品”,不仅在逻辑上存在断层,在范围上也存在打击面过大之嫌,从刑法谦抑性角度而言,也不宜直接认定硫磺为“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其次,即使认定硫磺为限制买卖的物品,危险作业罪是相对非法经营罪量刑较轻的新罪,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不应当再适用非法经营罪。